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港澳会客厅|马浚伟:年轻人要善于运用科技,而不是被科技所左右******
中新网香港1月19日电 (记者 索有为)香港著名艺人马浚伟日前在接受中新网港澳会客厅采访时寄语年轻人要好好规划人生,并提醒年轻人新生代要善于运用科技,而不是被科技所左右。
“我觉得我们要珍惜,要好好把握。不要觉得您现在拥有的都是应该的,不要觉得你现在拥有都是永恒的,绝对不是。”马浚伟说:“哪怕今天我们能够很舒服地呼吸。对不起,这个不是应该的,很多人是没有呼吸能力的。不要以为你看到东西,你就不珍惜你的眼睛,天天拿着手机玩游戏,躲在被窝里面打电动,一直在伤害自己的眼睛。我们真的需要好好去规划一下自己的人生。”
马浚伟还鼓励年轻人、新生代也要多看书,好好地跟一些长辈、老师、学长学习、请教。
“现在科技非常先进,可是有时候不要跟得太近,包括不要把自己的人生放到网络上。网络带给我们很多方便,可是你的人生不在网络里面,哪怕是元宇宙等等。”马浚伟说:“我们不能阻止科技的发达,可是我们绝对不应该被科技带领我走我的人生。我怎么去运用它,而不是被它利用我,这件事是很重要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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